古代共妻(有哪些共妻古代小说)

第三辑:字里乾坤

五、漫谈“婚”“娶”“嫁”

谈论中国文字,是语言学家和文字学家的事,我一个写字画画的,本不敢班门弄斧。不过,写字就是折腾中国文字,天长日久,也积累了一些心得,总想一吐为快。但是,不敢如语言学家和文字学家那样正襟危坐地正论,只能是一壶清茶,一袋旱烟,闲扯漫谈。闲扯漫谈可以随心所欲,信马由缰,说错了也不打紧,别当真啊!

中国文字,博大精深,往往一个字就可以表达一大堆东西,而且简明扼要,精准意巧。中国字音、形、义结合的十分密切,蕴含了社会价值的判断,积淀了深厚的历史底蕴,这就是中国字的精髓,也可以说是文化。一些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文字,更能反映出中国字的文化含量。

这篇文章就扯扯“婚”、“嫁”、“娶”这三个有着密切关系的字。

金文里,“婚”字的字形很有意思,上面的部分像把伞,下面是一个人,伸着手,拖着脚,张口嚎哭,右边是耳,娶的意思。其造字本义:女子出嫁,由他人打伞、牵手,前往夫家,因不舍娘家而嚎哭。

古时候,“昏”同“婚”,《礼记》中有一篇《昏义》,第一段曰:“昏礼者,将行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而下以继后世也,故君子重之”。

那么,为什么古人把“婚”称作“昏”呢?这是因为古人成婚是在黄昏时分。《白虎通?嫁娶》说的很清楚:“婚姻者,何谓也?昏时行礼,故谓之婚也。”另外,据《仪礼·士昏礼》郑玄注曰:“主人爵弁,纁裳缁袘,从者毕玄端,乘墨车,从车二乘,执烛前马”。这里所说的“爵弁”是黑色的礼冠,“纁裳缁袘”是红色的衣服黑色的衣袖,“玄端”是黑色的礼服,“墨车”自然是黑车。而“执烛”更是黑夜所需。这就告诉我们,古人在黄昏时分成婚已经成为仪礼。

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风尚和规定?这乃是先民“抢婚”习俗的遗迹。母系社会时的婚俗是“从妻居”,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期间,男子想实行以男子为中心的“从夫居”,女子往往不愿打破旧婚俗,于是男子便抢婚,而抢婚的最好时间是黄昏时分,暮色苍茫比较隐蔽,容易下手,也便于逃遁。

抢婚有两种形式,一种是真抢,为此不惜发动战争。当时是氏族社会末期,部落战争频繁,妇女往往成为被掠夺的对象。另一种是假抢,其实是真抢的遗风。这种遗风在某些地区一直保持到近代,比如解放前苗族盛行抢婚,一般先是议定对象,再以抢婚形式完婚。新郎黑衣黑面,乘马持械,鼓吹至女家。女家已然召集亲友列械环卫,拿起武器锤击来犯之新郎。双方展开“械斗”。新郎单人直取虎穴,径入屋中,挟持新娘上马,疾乘而驱走。后边女方父母持械大呼亲友,一同追赶。最终按照程式要求,他们没有追上,于是含怒而归。

从“昏”到“婚”,文字的演变,正是婚俗变化的记录。

“娶”字也是产生于男女地位发生转变的时期,同样与抢婚之俗有关。

甲骨文“娶”字的意思很明白,,左边是一个女人,就是新娘,右边是古体的取,表示强力抢夺,造字本义就是指远古时代劫女为妻的抢亲风俗。《说文·女部》言:“娶,取妇也。”《说文解字》用“取”作为“娶”的主要训释字,也就是说,在构成“娶”字的两个部件中,“取”字是占主导地位的。而且在汉代之前,“娶”字往往写作“取”,《礼记·杂记》:“可以冠,取妻子”。《诗·伐柯》:“取妻何如?”《礼·运》注:“男三十而取”。那么,为什么汉代以后“取”和“娶”分开,意思也不再相同呢?

我们先对“取”字做一番分析:“取”的字形是左耳右手,甲骨文中“又”象右手形,本义就是右手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取,捕取也,从又从耳。周礼:‘获者取左耳’”所谓“获者取左耳”,就是指古代打仗,杀死了敌人,就要割下他的左耳作为标志。“取”的本义就是“以武力获得”,那么,《说文·女部》里所说的“娶,取妇也”也就好理解了,它的意思就是“抢老婆”。

“抢老婆”的例子历史上是很多的,如周幽王伐有褒而娶褒姒晋献公骊戎而娶骊姬等等。这些“抢老婆”的人都是有很高地位,史书上能够为其记上一笔的人,而那些上不得史书的人也同样要“抢老婆,那已是数不胜数了。

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革命,持续时间很长,妇女为了维系母系社会的完整,会反抗逐渐形成的父权,这种反抗的集中表现就是维持“从妻居”,“不落夫家”。而父权形成之后,为了保证父系的延续,势必要求女子落户于夫家,也就是“从夫居”,以免女子继续过去的群婚生活,生下的孩子不知道是谁的,财产也就无法继承。

黄帝时代正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的时代,男性的势力开始成长,男人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在提升,所创造的财富越来越多,越来越多的有本领有骨气男子,不肯出嫁到女方家去,而希望女孩到他家来。但是女的也不肯嫁过来,所以男人就采取抢婚的形式。

从女性为主导,到男性为主导,是一个漫长的斗争过程,可能也是人类社会最早的一场社会革命。等到革命结束,父系社会确立,抢娶之俗被聘娶之俗所替代,“昏”和“婚”,“取”和“娶”也就很自然的区分开来。

从“昏”到“婚”,从“取”到“娶”,透露出了人类早期一场革命的信息。

最后说到“嫁”。所谓“嫁”,就是女子去男子家,女子无家,以男之家为家。故有“男以女为室,女以男为家”的古语。女子结婚就是归家,《诗经》所谓“之子于归”,即指此。所以家、嫁音近义同。《说文解字》中说:“嫁,女适人也。”《诗·大雅·大明》曰:“自彼殷商,来嫁于周。”《仪礼·丧服》虞注:“凡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,行于士庶曰适人。”这些典籍中对“嫁”的表述都说明了“嫁”的含义。

“嫁”与前面所谈的“婚”、“娶”有很大的不同,前两者是以武力抢夺为婚姻的模式,而后者则演变为和平出嫁。《白虎通·嫁娶》:“嫁者,家也。妇人外成,以出适人为家。”即女人出嫁到男方家里才算是到了家,因此叫做嫁。在谈“婚”论“娶”的时代,女子尚有一定的地位,这可以算是母系社会以女子为中心的威势遗存,到了“嫁”字出现时,女子已经彻底处于附属地位了,所以,甲骨文里缺“嫁”字,金文里也找不到,直到小篆才开始有这个字。

人类婚姻初为群婚制,之后就是伙伴婚姻制,再之后便为对偶婚姻制,即一夫一妻制。群婚制是男到女方家去住,中国先秦时代传说中的舜到娥皇女英家去住,就是具体例子。伙伴制是兄弟共妻或姐妹共夫,《诗经》有诸父诸母之咏,就是其表征。在群婚制时期,经济关系表现为家族财产权一般全归女子所有,或者男女各有。到对偶婚制产生时,女子已不再拥有财产权,财产及女子本身都归于男子。女子无财产经济权,自然无家,以男子的家为家,所以出嫁即归家。

中国的男女地位从原始时代以“性”本能需求为婚姻基础的女高男低,经历了“婚”、“娶”时代的过渡后就变为“嫁”时代的男高女低。通过几个汉字能体现出男女社会地位的变化,看到时代的变迁,这就是字里乾坤,我们不得不钦佩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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